
- 索 引 号: SM07119-3000-2018-00075
- 备注/文号: 建交养[ 2018 ] 20 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1-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文明路段创建水平,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推动农村公路普修工作,现将检查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修时限要求
1、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普修工作;
2、12月5日前完成自查;
3、12月10日起开展检查评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普修标准要求
1、总体要求:各乡镇为本辖区内群养乡、村道养护责任主体,负责普修工作的组织实施,普修线路应达到公路养护总体质量要求。全面修复水毁工程;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平整、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畅通、无杂草杂物;沿线设施、桥涵等构造物完好、清洁;尽可能绿化、美化公路,完善安全保障工程。无侵占、破坏道路现象。并抓好公路养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2、路基坚实稳定,路面无缺损,纵坡顺适,边沟畅通无阻排水性能良好,路肩不高于路面,且平整、坚实、坡度适度,路肩杂草割矮割平(不得使用除草剂),上边坡砍草高度不小于3.0m、下边坡不小于1.0m。
3、硬化路面要求干净、整洁,无杂物、杂质、淤积土;非硬化路面要求路面平整、无坑槽、有面砂、路拱适度、弯道超高顺适,行车舒适安全。
4、人工构造物完好无变形,沿线公路标志明显、无残缺,公里牌、百米桩显眼整洁(油漆刷新);桥涵排水畅通、无堵塞、无淤积;公路沿线无违章搭盖,无堆放障碍物,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5、养护管理站或养路班(组)制度健全,各项考核记录完整;平均好路率85%以上(优良里程占养护里程的百分比)。
6、公路两侧路肩外100厘米内的行道树要进行一次全面修剪,从地面至120厘米范围内要涂刷白灰(县道防护柱、防护墙、防护栏刷新)。
7、公路沿线绿化管护要求:
按规定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乔、灌、花、草的浇灌、除草、松土、施肥、修剪、摸芽、防治病虫害(要求各县道道班于普修时限内对沿线绿化苗木完成喷洒石硫合剂工作)、缺株补植及路树刷白等:每年秋季落叶后,春季萌芽前,须将乔木的枯枝、病枝、畸形枝、过密枝及遮挡交通标志和影响行车视线的树枝修剪,修剪后应保证树形整齐美观。灌木的修剪应经常进行,以保持枝叶丰满和树形的整齐。每年春季和夏季,对有病虫害的路树要及时防治。每年入冬前,应对所有路树涂刷白剂(生石灰等),用以防冻和防病虫侵染。
三、检查验收
实行逐路逐项检查,严格按照“达标全奖、漏项扣奖、不做不奖”的办法执行。
四、奖励标准
1、对达到普修标准要求的县道,每公里奖励550元普修费,车辆维修油耗费、农药每公里补助450元,防撞墙刷漆费用(包工包料)按500元/百米进行补助。另建泰高速连接线公路沿线绿化管护费用补助800元/公里。对未达到普修标准要求的县道,将酌情扣除普修奖励资金。
2、农村公路达到普修标准要求的每公里奖励养护资金200元。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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