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汛期已至和“五一”假期临近,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有关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9〕26号)、市住建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有关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及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建办〔2019〕23号)和市防汛办《转发省防指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领导批示和讲话精神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明汛电〔2019〕1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县住建系统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县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情况。各在建项目安全培训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扬尘治理和民工食堂达标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各施工单位要以省厅“三个专项整治”为重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所有工程100%排查到位,对排查的隐患,要定时、定人、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突出重点,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局属各单位、机关股室要切实提高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孔桩开挖、深基坑、高边坡、地下室、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防止因山体滑坡造成伤亡事故;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堂、宿舍、办公室、仓库以及围墙等基础设施、临时设施的检查,加强建筑渣土运输车和管理,严肃查处不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或个人的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将严肃执法,依法取缔或关闭无资质、无证照、证照不全,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厉打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治理纠正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六)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各在建工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28号)文件精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燃气企业、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开展燃气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治理,落实企业是否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落实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市政公用行业要加大城市防涝治理工作,做好城市公园、景区易滑坡塌方山体、危险地段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增设及娱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5日—5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相关股室所站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要结合明建〔2019〕3号、明建办〔2019〕18号的有关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找短板、堵漏洞。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相关股室所站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三明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筑〔2018〕69号)的有关要求,督促所有房建市政在建工程参建各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坚决杜绝盲目抢赶工期、抢赶进度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突出强化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有限空间、工地消防和工地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控工作。要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行安全监管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业务规范化水平,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
相关股室所站要做好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城市桥梁隧道、市容环卫、垃圾处理、城市公园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供水、燃气企业、污水处理等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燃气管道、加氯间安防监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等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效防范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安全运行。
(四)强化防汛应急处置
相关股室所站要建立汛期隐患排查“回头看”机制,滚动排除隐患。各在建项目要重点关注建于靠近江边、湖边、河边及高边坡下的建筑物,重点排查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深基坑,隧道、管廊工程、低洼地带,塔吊、施工电梯、落地式脚手架、临时工棚、围墙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强化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队伍有保障、物资有落实,确保发生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
(五)加强情况报送
各股室所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做到严格整改,同时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5月29日前上报我局安办谢世旺处,联系电话:7975382 ,邮箱:jnxzjz123456@163.com。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