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15-0100-2019-00029 文号建建综〔2019〕 212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9-12-20
标题 建宁县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建宁县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M07115-0100-2019-00029
文号 建建综〔2019〕 212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19-12-20
标题 建宁县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建宁县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宁县住建局关于印发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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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建宁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0

 

 

 

 

 

建宁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县安委会印发的建宁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委〔201917 )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工作内容

此次整治分为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含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整治其他行业领域整治。综合整治主要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主要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时限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共3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措施,针对对照综合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精准施策,闭环管理。

第二阶段:检查执法阶段(1月23日至2月18日)。有关单位住建系统领域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和调研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请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立即严肃执法,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3月底)。2月19日至3月19日,各股室所站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安办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及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抽查。3月20日至28日,各股室所站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股室所站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精心安排部署。股室所站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于122日和2020年2月26日前分别将此次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安办,3月24日前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要强化培训指导,对全面自查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的企业负责人各股室所站汇总至安办。要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监管。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

(四)严肃问责考核。县安委会将加强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部门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联系人:谢世旺;联系电话:7975358;电子邮箱:jnxzjz123456@163.com。

  

附件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非法生产的问题。

(三)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含燃气)行业整治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以建宁县美宁燃气有限公司、中燃公司建宁分公司、中海油加气站、明一天然气罐区、加油站、氧气乙炔销售站等为重点,排查无证经营、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自查未发现隐患或隐患未整改、员工安全教训培训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应急预案未制定、演练未开展、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管道未维护、设备老化、罐区安全管理缺失、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监控设备失效等问题,同时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醇基液体燃料、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等问题,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施工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未落实生产设备冬季防冻防凝措施等问题。

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含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有关监管部门未落实监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不安排、不部署,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含燃气)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未督促整改等问题。

责任单位:)人民政府,住建局、工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一)工程施工领域。紧盯县重点建筑施工、高速公路、铁路、县乡道路施工、企业厂房施工、农村住宅施工等,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人民政府,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高速办、铁办、经济开发区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三轮车、货车违法载人、接送幼儿和学生车辆严重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等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强化非法采运砂及“非标船”(乡镇船舶)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城关到均口和城关到里心路段为重点路段,春运期间为重点时段。

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

(三)非煤矿山领域。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在建项目未按设计建设;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安全措施不落实;排土场未批先建、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四)消防领域。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深刻汲取清流“8·4”大田“10·30”明溪县12·14”三起民房亡人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高层建筑、超市、酒店宾馆、餐馆饭店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文物建筑特别是水尾红色革命遗址群、上坪古村落和宗教寺庙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森林、野外违规用火问题。

责任单位:)人民政府,住建局、消防大队、教育局、工信局、林业局、公安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民族宗教局国网三明建宁供电公司。

(五)旅游领域。重点整治:金铙山景区、水尾红色革命遗址群、上坪古村落、星级宾馆、乡村旅游点、接送游客车辆及旅行社租用车辆、客运索道、凌空栈道、金铙山小木屋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交通局、市管局、应急局、消防大队、住建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工贸领域。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辩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金属冶炼企业铸造炉运行日常监管失查、现场管理不规范、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未设置、制度未建立、隐患排查未开展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人民政府,工信局应急局、市管局

(七)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企业特种设备未年检、未登记,特种设备安全日常未巡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小区电梯物业管理缺失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走私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各种大型活动的审批,防止踩踏拥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供销社、市管局。

此外,民爆物品、水利、农业机械、学校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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