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2-0100-2021-00038
  • 备注/文号: 建溪政〔2021〕3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22
溪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溪口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建溪政〔2021〕30号
来源:溪口镇 时间:2021-06-22 09:49
 各村委会(社区、农场):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镇防洪减灾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灾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特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概况

溪口镇位于建宁县北部,集镇所在地距城2.5公里,镇域面积222平方公里,辖溪口、枧头、高圳、枫元、艾阳、桐元、马元、半元、杨林、渠村、溪枫、杉溪、高山等13村,一个社区,14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850户,总人口2.19万人。境内现有主要公路3条,通车里程53公里。县主干公路通过本镇驻地,至各行政村均有公路通行。主要河流两条,黄溪和开山溪。杨林溪发源于上杉溪,流经9个村,全长36公里;开山溪发源于芦岭朱坊,流经8个村,流程17公里。全镇共有小(一)型水库一座(兰陂水库),小(二)型水库二座(联丰水库、高家岭水库),共有溪口村凉上坑;枫元池下桥;马元石峡、圆斗坑;枧头闻家坑、谢家坑等六座山塘,共有王家坝、巧洋坝、惠安坝等不同大小的水坝近百座。全镇平均年降雨量1800毫米,其中6月份降雨量最多,达430.6毫米,大部分地方地势较低,容易上水,地处沿河地带容易形成洪涝灾害。

辖区内易发地质灾害共有1068245人;高陡边坡2843201人;低洼地带共有339135;水库威胁地带;旧危房334人。

二、指挥机构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指挥部,名单如下:

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指挥长:陈志斌(镇党委副书记)

甘传斌(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章书荣(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

   员:林璐、黄廷正、丁明辉、黄立建、江福祥、余斌朝、董礼章、谢洪富、陈奕乾、兰有明、邱三端、艾茂兴、艾述荣、屈鹏、张明贵、李宏义、肖传珠、廖四福、黄锋平、杨继勇、江金源、杨继昆。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经所、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村建站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镇分管农业领导和水利站站长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供电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财经所、民政办、警务站、林业站、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镇人武部部长和民政办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导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计生办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镇分管卫生领导和卫生院院长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中学、中心小学及各完小等单位组成,镇分管教育领导和宣传委员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和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综治办和警务站等单位组成,由综治分管领导和警务站站长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三、不同历时、量级的暴雨、洪水防汛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洪水及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处于矿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必须增加地质灾害预防内容。要求范围、量级要明确,可操作性强。

(一)重要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五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还不到五年一遇。

2)预报辖区内将出现暴雨,即3小时雨量在20.1—35MM、6小时雨量25.0—49.9MM、12小时雨量30.0—69.9MM、24小时雨量在50.0—99.9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发生大到暴雨。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重要防御状态。

2.可能出现的灾情情况: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地质灾害区、旧土房、桥梁均会出现险情。

3.防御措施: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

3)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的群众将底层财产往高层搬迁(砖混结构房),并严密注视水情,加强防范,作好撤离的准备;

4)对地质灾害易发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撤离准备;

5)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6)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禁止行人通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紧急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会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但目前水位十年一遇。

2)预报辖区内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0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除在重要防御状态下出现的灾情外,还可能出现:

2.当出现上述汛情,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有:

1)沿河低洼地带主要是杨林村1处31107人;溪口村1处521人;溪口社区1处3户7人。

2)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主要是:溪枫村212户48人;溪口村1724人;枧头村21766人,桐元村11643人,马元村1411人,半元村2处7户37人,社区1处5户16人。

3)桥梁:当溪口镇出现十年一遇的洪水时,为确保安全,溪口村长塘桥,高山村兰陂桥,杨林村新村桥需进行封闭,禁止通行。

3.防御措施:

除按重要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组织动员居住在危险地段的群众按各村转移方案就近转移至高处或安全地点。

2)加强堤防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根据山地灾害防治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易发点群众撤离。

4)矿山企业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采取人员转移、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在重点地段站岗放哨,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树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6)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三)特急防御状态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特急防御状态:

1)辖区内河流发生超过十年一遇洪水,或根据预报将发生超标准洪水。

2)在连续降雨多天的情况下,预报仍将出现大暴雨,即3小时雨量超过50MM、12小时雨量70.0—140.0MM、24小时雨量在100.0—25.0MM;

3)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暴雨以上量级暴雨。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特急防御状态。

2.当出现上述汛情,可能出现灾情的地方有:

1)高陡边坡:艾阳村3处3户8人;桐元村1处2户10人;马元村228人;溪口社区1处1户5人;枫元村227人;杨林村3处4户16人;溪枫村3处835人;渠村村2处316人;杉溪村2处314人;高圳村29户38人;枧头村3处7户28人;溪口村2处2户7人;半元村239人。

2)桥梁:当溪口镇出现20年一遇的洪水时,为确保安全,船厂下桥,枧头村枧头桥,艾阳村后垅桥、坑井桥、,溪枫村隔边桥,渠村村朱家湾桥、六八组桥、张家湾桥,需进行封闭,禁止通行。

3.防御措施:

除按紧急防御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指令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2)组织洪泛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就高就近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

3)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观察。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

4)矿山全部停产,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5)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防汛抗灾自救活动。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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