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7103-01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建工信综〔2022〕5号
  • 发布机构: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0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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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建宁县跨境电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宁县经信局 时间:2022-02-07 10:58

县域跨境电商经营主体: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商务发展稳外贸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夯实跨境电商发展基础,全力整合各类资源,发动各方力量,强化资金、人才、服务等保障,推动“电商换市”,优化外贸结构,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对推动县域跨境电商发展的项目予以支持,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在建宁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电商企业。企业账证俱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资金、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未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申报截止日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

2、申报项目必须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0日内新注册登记跨境电商网店(平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

3、同一项目已取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基本申报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申报企业需提供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的经营者还需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1);

3、所有涉及数据认定的,申报单位均需要到县工信局现场下载平台后台数据,供留档存证,申报材料需另附后台数据复印件。复印件、截图需加盖企业印章或本人签字按手印,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支持范围和条件

跨境电商平台扶持资金

1、支持内容:企业利用亚马逊、eBay、速卖通、Wish、虾皮网、阿里巴巴国际站等第三方正规跨境电商平台销售各类产品。

2、补助标准: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在跨境电商平台注册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同时满足出单量100单以上,销售额达10000元人民币以上,对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实际产生的订阅费(服务费)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封顶8000元人民币。

3、申报材料:建宁县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类别和顺序简装成册,加盖骑缝章。财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除企业公章外须加盖财务章,将有关申报材料及表格一式三份报送县工信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县工信局负责真实性审核、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是否重复申报进行审核认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予以剔除;经核验合格的申报项目,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进行项目公示等流程后,统一下达补助资金。

(三)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县工信局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企业以后年度申请相关项目资金资格外,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本通知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陈锦州  电话:13507563738

                  艾之诚  电话:15060779610

陈宇杰  电话:18065886101

联系地址:建宁县民主街12号

   箱:jianning2817@126.com

 

 

附件: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2.建宁县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扶持资金申报表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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