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30-0100-2022-00025
- 备注/文号: 建文旅〔2022〕28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曾月娥、余伟华、吴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建宁县书画艺术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设立书画艺术馆提出了很多具体且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办法,我们非常赞同。作为文化职能部门,我局将坚持弘扬传统文化,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设立建宁县书画艺术馆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县文联在目前经费紧张、没有相关活动场所的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开展文学艺术创作活动。一是加强文艺人才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与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带领文艺人才队伍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做好新时代文艺工作的重要思想,新征程文艺繁荣的宏伟蓝图,加快提升文艺为民履职能力。二是定期开展文艺创作交流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组织书法、美术、摄影等各直属协会部分骨干人才,配合各乡镇、各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文艺创作活动。三是定期组织“走出去、走下去”文艺创作主题实践。与各乡镇、各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开展书法、美术、摄影等直属协会部分骨干人才“走出去”文艺创作交流采风活动,增强我县文艺人才的创作视野,推动我县文艺人才作品接地气、惠民生、顺民意。四是加快我县文学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书法、美术、作家、摄影等各直属协会会员申报国家级、省市级协会会员,培育我县文艺创作队伍人才力量。五是定期开展培训文艺创作培训活动。组织各直属协会部分国家级、省市骨干会员参与文艺界作品研讨和创作交流,将我县优秀文学艺术作品推出,积极参加国家级、省市级主题创作比赛展出展示活动。
2.县委宣传部结合自身职能,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挖掘整理相关素材。组织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文联等相关单位,以史实为依据,就我县历史文化名人、相关历史文物、历史重大事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形成系统资料,为设立书画艺术馆提供素材。二是积极参与相关设计,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建评审团队,对书画艺术馆设计方案、展陈大纲等内容进行细致的审核,确保书画艺术馆展陈内容合适、布局设计合理,形成集教育、美学、休闲功能于一体的文化场所,丰富群众文艺生活,推动我县文化发展。三是做好建设全过程宣传。组织融媒体中心利用建宁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建宁融媒APP、建宁新闻网、“遇建宁”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矩阵,加强对书画艺术馆建设全过程的宣传报道,一方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另一方面进行舆论监督,确保书画艺术馆建设过程公开透明。
3.协调图书馆利用春节等节假日开展送春联活动,利用展览厅开展书画等展览,同时利用书画资源打造图书馆一、二楼文化长廊,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机会开展书画等相关培训。
4.正常情况下,书画艺术馆须有固定的书法展览厅、国画类展览厅、西画类展览厅、综合性展览厅、书画室、美术室、学术研究室、书画保管室等组成(不同的展览厅要求不同,包括光照、温度、湿度等),除了综合性展览厅以外,其他展览厅都要有固定美术作品展览,因此需要向社会征集作品,费用应该在100-200万元,一般只在市主以上城市设立。按照您的建议,设立建宁县书画艺术馆(在现有建筑的情况下)预计需要资金300—400万元。下一步将我们将深入挖掘各类资源,对全域范围内的书画艺术进行全局性、系统性的摸底汇总,为建设我县书画艺术提供基础依据。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文化建设扶持资金,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不留于形式,使书画艺术得以传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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