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30-01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 建文旅〔2022〕3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文旅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建文旅〔2022〕30号
来源: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时间:2022-04-08 09:43

陈炳富、卞永民、宁国基、陈向东、孔垂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澜溪古窑工作规格、尽快启动专题博物馆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澜溪窑址是福建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建宁县伊家乡兰溪村,具体分布于兰溪村村部村头至兰溪村汪家铺自然村一带。针对各位委员的建议,现统一答复如下:

1.成立澜溪古窑事务专班之事,我局会向县里积极反映。关于尽快启动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经我局与上级文物部门对接,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2.澜溪古窑的考古报告,目前已送专业出版刊物审核。考古简报在专业出版刊物出版发行后,所有的相关信息才能准确地交付使用,才能进一步做好我县对外宣传、推广、展示的工作。

3.关于古窑址公园的设计打造,我县的最终目标是打造成考古遗址公园,目前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

4.关于制作澜溪古窑的专题片加以推广、加大古窑在我县对外宣传资料中植入的比重的建议,目前因为澜溪窑址的考古简报还未向社会公布,为避免宣传不到位及知识产权问题,所以此事还在等待之中。待考古简报公布后,我局将第一时间与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做好宣传工作。在博物馆设立古窑瓷器实物展陈专馆事宜,我局也会积极争取。

5.关于将澜溪古窑考古遗址公园形成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和旅游产业相结合,目前政府已着手进行中,主要为引进企业和规划旅游线路以及文创产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接洽有意向的客商,利用我县招商引资政策,加强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吸引客商投资,丰富我县文旅业态,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同时,深挖澜溪古窑文化价值,积极策划、包装相关项目,加强向上争取资金的力度,着力打造建宁文化景观新名片。

6.关于在古窑遗址四至范围建设隔离栏的建议,因窑址涉及范围广,同时又涉及到当地村民基本生产生活以及村民产权、林权、自留地等问题,所以实施起来比较困难。解决的有效办法,就是在主要位置设立警示宣传牌,加大宣传力度,使村民自觉形成重视保护的思想。

7.关于建设古窑文化博物馆问题,目前尚无资金来源,待有关政策和建设部门确定后,我局会全力配合。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理解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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