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7130-0100-2022-00039 文号 建文旅〔2022〕43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文旅局 生成日期 2022-04-12
标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7130-0100-2022-00039
文号 建文旅〔2022〕43号
发布机构 建宁县文旅局
生成日期 2022-04-12
标题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4-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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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刘云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游泳场馆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游泳场馆是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中的基础场馆,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由于我县城区的水南安亭游泳馆是由私人投资建设,出于成本考虑,业主只在夏季开放营业约2个月,而且有的年份业主不开放营业。我局每年都积极与业主沟通协调场馆开放问题,效果甚微。2021年,我局向省体育局争取到了建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资金600万元,与建宁一中新校区项目同步建设,该项目包含建设一个室内游泳池,将在今年12月建设完成。同时,县总工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室内恒温游泳池项目,据了解,该项目已进入了土地出让阶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向省体育局争取室外游泳池场地建设项目,为我县增加更多的游泳场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旅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您更多更好的建议。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412

   

刘云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游泳场馆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游泳场馆是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中的基础场馆,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由于我县城区的水南安亭游泳馆是由私人投资建设,出于成本考虑,业主只在夏季开放营业约2个月,而且有的年份业主不开放营业。我局每年都积极与业主沟通协调场馆开放问题,效果甚微。2021年,我局向省体育局争取到了建宁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资金600万元,与建宁一中新校区项目同步建设,该项目包含建设一个室内游泳池,将在今年12月建设完成。同时,县总工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室内恒温游泳池项目,据了解,该项目已进入了土地出让阶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积极向省体育局争取室外游泳池场地建设项目,为我县增加更多的游泳场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文旅工作的关心、支持,期待您更多更好的建议。

 

 

                    


                               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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