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19-01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 建水〔2022〕35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建水〔2022〕35号
来源:建宁县水利局 时间:2022-04-24 18:21

陈秀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部分河道增设落水急救设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我局积极筹措资金,集中采购一批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应急防汛物资,分发至各乡镇,同时在城区河道两侧栏杆上安装救生圈,预防溺水事件发生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具体如下:

一、城区河道设置救生圈。县水利局、河长办将30个救生圈悬挂在城区两岸栈道护栏河道周边公园上,一旦有市民不慎落水,近距离可以抛投救生圈,远距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展开营救就近获取救生设备方便救援者快

速实施救援。

二、设立河道警示牌。为筑牢城区河道安全防线,县水利局、河长办在城区沿河两岸栈道显眼处挂置20块河道警示牌旨在提醒群众注意安全,远离危险水域,劝诫游泳、钓鱼、攀爬、翻越等违法行为,为周边群众拉起生命安全防线。

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积极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制定前期救援方案,迅速开展隐患排查,不仅完善救生装置,同时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能训练和敬业奉献精神,逐步构建起高效综合型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四、排查涉水安全隐患。加强内河湖、水库等的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在人流密集和事故多发的水域设置隔离带、防护栏安全警示牌和落水急救设施,防止群众到危险区域游泳、玩耍。

五、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在放置救生圈的护栏上贴上醒目的温馨提示,让群众认识到救生圈是用于紧急情况下生命救援的重要设施,是意外溺水者的“救命保护伞”,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管护救生器材,全面守护公共救生设施安全网。

感谢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导署名:胡国兴

联系人:阮承杰

联系电话:3982268

                    

建宁县水利局

2022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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