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3-0100-2022-00025
  • 备注/文号: 建工信内贸〔2022〕6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建宁县工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工信内贸〔2022〕6号
来源:建宁县经信局 时间:2022-08-26 15:37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和《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2〕6号)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县新认定一批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以提升省级基地建设专业化、生产管理规范化、产品经营产业化水平及提高基地产品品质、扩充产品品类、加强基地市场保供能力,对入选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企业将进行一次性奖励。现将做好2022年度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单位应为与省上签订2022-2024年度《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协议》的企业。

(二)基地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高,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三年以上未享受过商务发展资金扶持政策。

(四)参评企业能够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两年内没有因违法而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没有被列为安全生产、信用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五)获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企业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六)经县级工信部门初审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

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地县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三明市商务局、财政局,经市商务局复评,局党组集体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确定重点基地名单,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有关要求

参加申报省级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发县工信局商贸股邮箱:jn1408@163.com):

(一)《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对照《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附件2)评分项目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经工信部门经办人审核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县工信部门及时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重点调控基地评分要求,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县财政部门负责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县工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审核),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三明市商务局、财政局。

五、奖励标准

按照不超过30%属地省控基地数量(不含2019、2020、2021年已评上的重点调控基地)的比例(按评分高低)评选重点调控基地,对评上的重点调控基地按每家不超过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六、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要求及相关程序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违法财经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县工信局联系人:卢秀文    电话:0598-3988339

 

附件:1.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

      2.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

           3.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

 

 

 

建宁县工信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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