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302-0100-2022-00025
  • 备注/文号: 建市监政公字〔2022〕15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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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市监政公字〔2022〕15号
来源: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9-26 17:5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部署精神,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是 2019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二)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是我县市场监管局推荐的连续两届(含本届)市局公示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 2013 年1月1日之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局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申报,需经法人授权,具有

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

二、评价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二)工作程序

1.通告与报名(2022年9月15日—2022年10月21日):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开展此项工作的通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报名参加;咨询电话:0598—3955030;联系地址:建宁县濉溪镇民主街38号,邮编:354500。

2.初选审核(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1月10日):由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报名的企业进行材料初审、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必要的现场指导,并对照《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进行信用评价,并推荐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3.征求意见:由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县推荐的企业名单征求省高院、工信厅(省清欠办)、公安厅、人社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应急厅、金融监管局、省药监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等单位及省“守重”企业协会、省局相关业务部门意见。

4.专家组审核:由专家组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初选公示企业名单报局领导审定。

5. 初选公示:将“初选公示企业名单”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省市场监管局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初选公示。

6.正式公告:将初选公示中无异议的企业拟定为“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省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在省级新闻媒体和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正式予以公告。

7.公示文书发放:为“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作、发放公示证书。

四、报名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2 年9月15日一2022年10月21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企业必须先网络报名,再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报名企业可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http://scjgj.fujian.gov.cn)—服务—便民办事服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网站(网址:https://220.160.53.129:8192/ent-abide-contracts-front/#/ad)报名。选择“法人登录”或“联络员登录”,按照提示要求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档。在确保网络报名信息提交无误后,按申请表中提交纸质材料要求,下载报名系统生成的《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及其他材料并加盖公章,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到省局网监处报名确认,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到市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发动。为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深入开展,各基层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中,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示范带头,作为行业引领,推动我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严把工作质量。“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基层所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宁缺毋滥,确保公示企业质量。企业应当符合申报条件,如实填报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根据《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进行信用评价,且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三)严守工作纪律。公示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各基层所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公示工作程序,坚持自愿、公开原则,确保公示工作规范、廉洁、高效。

附件:1.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条件及标准

2.2020—2021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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