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7-01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 建公通〔2023〕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16
建宁县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建公通〔2023〕3号
来源:建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3-01-30 15:35

2022年,建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立足主责主业,聚焦长效长治,扎实有效推进,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展现“公安作为”。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职责,在推进法治政府上展现担当作为。一是加强“诚信三明”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认识“诚信三明”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确保“诚信三明”建设每项工作落到实处。近年来,县局在信用专栏公示(发布)信用风险提示信息50余条,“双公示”信息推送4000余条,线下诚信宣传活动7场,诚信案例宣传20余条。二是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共梳理出权责事项395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261项(866子项)、公共服务1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其他权责事项14项。已在建宁县政府网上公布。按照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和“应进必进”要求,实现网络内一体化审批服务,保证了30余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三是法治保障疫情防控。印发《全县公安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县拘留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知》,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执法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防控疫情等方面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完善制度体系,在推进长效常治上展现担当作为。严格规范性文件草拟、审核、发布程序,对实施后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实行规范性文件两年有效期制度,每两年清理一次;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施行合法、可行,组织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依法有效公开,在推进阳光政府上展现担当作为。一是全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建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单位的带动效应。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对列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回应群众关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完善留言咨询渠道,做好政民互动载体的舆情回应工作;涉及疫情防控、异地返乡隔离、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问题的,第一时间进行分办、回复,切实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增强群众战胜疫情必胜信心;全力支持商贸餐饮业复工复产,带动和促进全县经济全面复苏,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开。

四、立足强基促稳,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展现担当作为。一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注重源头治理,畅通信访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打造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推动我局信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周接访群众,包案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多次召开党委会,听取包案局领导汇报包案工作进度情况,督查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上级交给的信访维稳任务。二是加强行政争议化解。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积极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近年来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县局通过组织各执法单位自查自评、案卷评查组综合评查等式,对全局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对案卷评查,逐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截止目前,共评查案件2417件,回访刑事案件2059件,有效查找不规范问题412个,听取群众的各类意见和建议150余条,研判各类有用线索118条,敦促多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案件的证据整理、答辩等出庭应诉工作,有力维护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执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起。

五、强化监督制约,在推进公平正义上展现担当作为。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充分利用人大、政协、司法、媒体及社会力量,认真落实、答复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和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日常沟通联系,设置专门的联络机构和具体联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及案件移送、信息报送等工作。

六、筑牢法治思维,在推进能力提升上展现担当作为。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规定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法律知识培训,开设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意识、法律素质。2021-2022年,我局共组织14名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25名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探索警区式宽松型联勤勤务模式。树牢“城市安全主人翁”意识,按照“职数不减、待遇不变,做强警区、动态用警”的思路,对农村派出所实行片区联动积极探索警区式宽松型联勤勤务模式,切实提升“派出所主防”的能力与水平。2022年我县群众安全感率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完善执法设备,加强执法保障,确保执法办案全过程、全链条有人管、有监督,切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的渠道。同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全县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规范》《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工作奖惩规定》《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十不准”》《建宁县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操作规程》《建宁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执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打造执法办案“金钟罩”“防火墙”,切实筑牢执法安全屏障。

七、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几点不足: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风险评估、实施后评估及公众参与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法律服务规模化、专业化、精品化做得还不够,还需拿出更多更具吸引力的政策举措;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效能还需继续提高。

八、下一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抓好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日常管理、机制改革等方面入手,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做好“照后减证”的监管和流程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日常监管全覆盖。加快“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以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等,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持续完善决策审核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每年梳理形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提交政府法制办研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保持100%

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和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

五是持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以“老党员”调解室为基础,坚持端口前置、战场前移,经常性组织深入辖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机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是持续培育典型争创先进。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选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不断擦亮“老品牌”、培育“新典型”,充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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