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103-01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 建工信综〔2023〕5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06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建工信综〔2023〕51号
来源:建宁县经信局 时间:2023-11-06 08:52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2〕24号)和《关于印发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1913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县域产业发展,省工信厅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23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发展。为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其对全县经济的扶持、激励作用,现就开展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及循环经济改造以及生产服务业等扶贫项目建设。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建宁县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事故;申报截止日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

3.资金支持会计年度为项目开工建设至2023年底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或项目实施情况说明

3.企业项目有关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

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照片;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情况说明(附件2)

8.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要求

1.项目企业向县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县工信局召开局务会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验。县工信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后,确定补助项目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后按程序予以拨付。

2.项目补助资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2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获补助的企业应将资金专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企业扩大再生产,必须专款专用,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3.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不与同类型专项资金重复安排,如若涉及与上级补助及我县其他政策交叉重叠的,不重复享受。

4.申报项目应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申报截止时间:20231120联系电话:0598-3955986 ;邮箱:jnjm2648@163.com。

 

附件1.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情况说明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116

 

 

 

 

附件1:



       2023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手机

 

联系人

 

手机

 

E—mail

 

所属行业

 

所有制    类型

 

组织机构  代码

 

专项类别

 

项目所处阶段

 

项目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单位自筹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预期年新增销售收入      万元)

 

 

预期年新增利税(万元)

 

预期年新增利润(万元)

 

项目实施年限

   -    年   月

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县工信部门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所有制类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民营、中外合资(中方控股)、外资(含港澳台)、其它;2、专项类别: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及循环经济改造、生产服务业等;3、项目所处阶段:前期、在建、投产。


附件2:

 

                     情况说明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公司2021-2023年共获得财政专项资金**项,金额共**万元。

其中,2021年向*填写部门*申请**项目资金**万元;

2022年向*填写部门*申请**项目资金**万元

2023年向*填写部门*申请**项目资金**万元。

 

特此说明。

 

 

 

 

                               单位盖章

                                     

 

 

 

 

 

 

 

附件3: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兹郑重承诺我公司对所申报的*(填写申报条款名称)*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不存在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对于该项目申报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以下责任:

一、取消本单位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三年。

二、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企业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全称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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