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103-01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 建工信综〔2023〕5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07
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入驻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园内企业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将《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企业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7日
为加快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对入驻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的管理服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电商产业园管理制度是为入驻企业的商务配套、商品销售等服务提供保障。
(二)本制度适用于电商产业园内的入驻企业,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入驻企业统一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
第二章 企业入驻条件及收费标准
(一)凡注册或者纳税在本县,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合规经营的以下类型企业:
1.电子商务企业
2.农业相关企业
3.电子商务相关服务、配套企业
4.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总部经济企业
5.其他企业
入园企业类型占比为:电子商务企业、农业相关企业、电商相关服务配套企业占比不低于60%,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总部经济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占比不高于40%。
(二)收费标准
1.按照办公室实际套内面积收取每月15元/㎡租金(含物业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水电费由企业自理,由物业管理人员登记收取交由工信局代收代缴。
第三章 优惠政策
电商产业园对入驻企业的优惠政策:
1.对入驻电商产业园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的商贸企业:批发销售额达2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扶持2万元;电商、零售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扶持3万元。(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信息、入驻企业销售额证明材料)
2.入驻在电商的规模以上相关企业,可申请优惠使用电商园1-3楼公共服务区域包含(直播间、培训室、茶室、孵化中心)等,需提前与工信局工作人员申请。
第四章 企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项目书(项目计划书包含内容:企业的基本信息概况简介、企业团队构建人员情况、企业入驻后的基本规划、其他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入驻登记信息表、入驻企业审批表
第五章 企业申请入驻流程
1.向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交由电商二楼(直播间)工信局工作人员初步审核;
2.初审通过后,上报县工信局信息化股审定;
3.由工信局信息化股审定后报县工信局分管领导审核;
4.审核通过后,报县工信局主要领导确定。
第六章 入园企业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1.入驻企业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租赁资产、附属设施结构和安全及周边环境的前提下,经事先以书面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自身使用的办公室进行适当装修。乙方的装修需经消防、公共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批的,乙方应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乙方改造维修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若造成房屋损毁,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负责恢复原状。
2.园区内公共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3.企业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企业自行清洁;园区公共的设备、卫生由园区管理方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4.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5.园区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可以到指定场所进行)。
6.入驻企业在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如若因为入驻企业或者个人不当用电,造成火灾的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爱护园区公共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园区管理方报修;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的企业、个人,应予以相应赔偿。
8.入驻企业的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自行保管,如若丢失园区管理方不负任何责任。
9.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得从事非电子商务方向的商业活动。不得对企业经营场地进行转租、转借。
10.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自主经营、盈亏自负,承担入驻园区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责任。
11.入驻企业应遵守园区管理方制定的园区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细则,积极配合管理部展开活动。
第七章 入驻企业消防安全管理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物品进入大楼。
2.严格遵守用电、用水管理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脑和不使用的电源电器。严禁在大楼内焚烧物品。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报备物业,以免发生事故。
3.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线路,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报告、维修。
4.必须保持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禁止在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附近堆放杂物,以免影响火灾的应急使用若发现火警,要迅速进行报警,积极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5.监控室、配电房、网络机房、仓库等重点场所,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6.建立完善的防火安全机制,每月定时检查大楼公共设施是否存在隐患,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定期举行防火演练。
7.要保持园区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休息。
8.爱护大楼公共设施,树立安全意识,人人有责。如看见形迹可疑的人,或破坏公共设施,请及时与物业处联系。
第八章 园区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园区管理方有权通知企业退出园区。
1.入驻企业未及时缴交租金及相关费用,累计逾期交租金30天以上的;
2.未经管理方书面同意,企业擅自变更办公室用途的;
3.因企业原因致使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的;
4.未经管理方书面同意,企业擅自将办公室分割、转租、转借、调换给其他方的;
5.企业利用办公场所进行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电商产业园内入驻的所有企业。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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