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901-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濉政文〔2025〕10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03
农场、各村,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建宁县粮食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建政办〔2025〕3号)要求,结合我镇粮食生产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责任目标
2025年全镇粮食播种面积16800亩,总产7300吨。农场、各村任务详见附件。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好粮食生产属地责任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对照指标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分品种、分季节落实计划任务,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农场、各村,种植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做好春耕备耕,落实农业生产物资需求供应,推动农业生产“开门稳”。分管领导全力抓、具体抓,农场、各村主干要亲自抓。党政办负责督查,各涉农所站负责技术指导和有关工作协调,以确保粮食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惠农政策
农场、各村,镇直各有关所站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种粮大户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场、各村要尽早摸底造册、核实补贴面积、公示补贴资金等,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粮油生产扶持若干措施
1.着力发展早稻(早制)。种植早稻(早制)且连作晚稻(晚制)3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补助230元;给予单季制种后利用冬闲田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玉米、薯类且种植面积30亩(含)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2.鼓励规模种植。将30亩以上制种大户纳入享受种粮大户补贴范畴。种粮大户补贴采取申报主体向所在地的村委书面申请的形式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主体信息、土地流转合同、补贴申报面积等信息;村委会对申报面积等信息实地进行核对,现场核对人和申报主体应签字确认,确保申报数据正确,对分包主体面积不符合补贴要求的不予补贴,防止散户拼大户等情况发生。对于不能提供证明的面积不予认定,对非本村的土地不予确认。如种粮大户存在同一乡镇的两个村,由属地所在村委会各自给予面积确认。
3.积极扩大旱粮种植。综合利用边坡荒地、幼龄果园等间作套种旱粮。大力引导发展幼龄果茶园套种旱粮等栽培模式,提高土地单位面积效益。给予利用边坡荒地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30亩(含)或种植玉米30亩(含)、大豆30亩(含)、幼龄果园套种大豆(含)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00元。
4.鼓励发展油菜种植。对连片或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油菜3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或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0元(补助范围为当年度秋冬播种,下一年度收获的冬种油菜)。
(四)加强新技术推广,扩大粮食种植面积
继续组织实施稻(种)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五新”技术示范推广。
1.主推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中稻主推“雅5优明占”“荃优822”“聚香丝苗”“泰丰优208”“玉针香”等;烟后稻主推“明1优臻占”等优质高产组合。
2.主推新技术。在粮食产能区示范片中重点推广露天防虫网集中育秧、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割除父本、机收、机烘、秋冬种绿肥(紫云英或油菜)等主推技术;建设种后种植玉米高效栽培模式示范片1个以上,力争我镇粮食高产稳产。
3.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在粮食生产示范片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以减少农药使用量,发挥绿色防控作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五)强化防灾减灾,减少灾害损失
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重点防范干旱、台风、洪涝、寒潮等自然灾害。及时调配人员和机具,做好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落实补救措施,减少灾害损失。
(六)加强工作考评
农场、各村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等指标完成情况负总责,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镇政府将粮食播种任务、产量完成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种粮大户补贴)发放情况、撂荒地复垦复种粮、水稻(制种)种植保险等工作列入年终考评。
附件:2025年度濉溪镇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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