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7902-01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 建溪政〔2025〕31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4
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口镇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溪政〔2025〕31号
来源:建宁县溪口镇 时间:2025-05-14 17:39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切实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现将《溪口镇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开展自查自纠。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5514

 

溪口镇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就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在全镇内摸排,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资金发放精准化。依法准确审核资格、核定待遇,严格资格认证管理,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全面规范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等发放管理,确保扶持政策100%落实到位。

--权益保护立体化。严厉查处一批欺老、虐老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人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重点整治任务

(一)涉老资金发放管理方面

1.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常态化开展集中排查核实,监督纠治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有偏差,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精准发现疑点数据线索,及时研判处置,提升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确保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健全常态化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和多发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协作机制,依法追回违规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养老服务资金发放问题。着力整治养老服务扶持发展奖补资金、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等发放管理中认定审核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问题。严查资金截留、挪用等方面问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着力整治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发放管理中应办未办,申请受理后发放不达标、不及时;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等问题。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经济困难80周以上高龄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补贴申请,确保100%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收尽收。

3.违规使用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优厚亲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二)养老服务项目方面问题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监管失职失责,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插手干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问题

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深入排查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功效,以及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保健品等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违规参加老年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对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践踏社会底线,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三、工作步骤及方法措施

(一)部署排查阶段(5月底前)

1.周密部署。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镇民政办要主动对接镇纪委,围绕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2.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纪法知识宣传、政策解读、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以案说法、警示震慑,帮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准确把握政策,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拉网式排查。由民政办牵头,联合城关派出所、项目办、卫计办、安办等部门,紧盯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各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步开展拉网式排查。要结合近五年来日常监督、抽查检查、专项审计、专项行动以及调研中发现的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问题开展“回头看”,对信访件、投诉件大起底,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抽查核实、查阅档案等方式,加强问题线索摸排。

(二)集中整治阶段(6-10月)

1.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村(社区)要畅通群众反映诉求和参与监督的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2.加强调研督导。村(社区)要全面掌握村(社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促调度,持续跟踪问效。同时,要开展“沉浸式”群众监督,主动邀请老年人家属参与督导调研,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台账清单。各村(社区)要对系统内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制定“问题及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动问题整治。

4.督促挂牌督办。要对本地区涉嫌非法集资、从业人员欺老虐老的各类风险主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要加大领导包案、提级督办力度,坚决、稳妥、从快查处。各村(社区)要全力配合金融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尽快调查处置、依法打击犯罪、全力追赃挽损。

(三)成果转化阶段(11-12月)

1.强化系统治理。要同步查找在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2.完善长效机制。要系统评估本村(社区)涉及资金发放核对、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监管、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查摆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拿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及时固化为制度机制,完善“制度清单”,将专项整治转化为常态工作进行巩固和完善,提升治理效能。

3.挖掘典型经验。要深入挖掘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定期收集“小切口”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形成“成果清单”,梳理整治做法、成效、亮点,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详见附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凝聚整治合力。养老服务领域涉及部门多,民政办、城关派出所、项目办、卫计办、安办等部门要切实排查整改各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协作配合,定期会商、共享成果。加强与审计、财会等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三)坚持开门整治。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价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通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群体中,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集中或多年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关注网上涉老相关舆情,完善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跟踪督办、稳妥处置。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等参与,检验成效、建言献策。

 

附件:建宁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溪口镇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长:  冲(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伍俊林(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教导员)

赵希鹏(党委组织委员)

伍占林(副镇长)

 员:何成华(党政办主任)

朱莲英(劳动保障所所长) 

何程秀(民政办主任)

艾述荣(卫计办主任)

孙敏浩(项目办主任)

江金源(安办主任)

艾述华(艾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游龙华(溪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秋根(桐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昌福(马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聂雯巍(半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炳煌(枫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义柏(杨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爱星(杉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万宝雄(渠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董家辉(溪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上胜(高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阮承长(枧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福全(高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秀娟(溪口社区党支部书记、委会主任)

溪口镇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程负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在镇民政办成立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工作方案》任务要求负责统筹抓总、协调调度。专班小组成员职务和工作如有变动,由其工作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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