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7905-01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建客政〔2025〕13号
- 发布机构: 建宁县客坊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7-10
乡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客坊乡2025-2028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客坊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客坊乡2025-2028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我乡服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建委办〔2008〕66号)、《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第六轮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建民社〔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客坊乡2025-2028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聘任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注重表现、注重实绩、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择优聘任。
二、竞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客坊乡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宇东(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荣权(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颜朝威(乡人大主席)
聂 莹(乡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朱振燊(乡党政办主任)
艾耀婷(机构编制岗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成立客坊乡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李 伟(乡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成 员:黄 韬(纪委专干)
李淑靖(纪委专干)。
监督小组成员对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岗位设置类型分类及编制情况
根据《建宁县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各乡(镇)<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委编办核定,客坊乡事业人员编制共30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27名。本轮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类,以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主。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的数量和等级:管理岗位3个,其中:管理岗位八级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和各岗位职数情况: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5:4:4.5,分别设置高级岗位4个,其中专技五级1个、专技六级2个、专技七级1个;中级岗位11个,其中专技八级3个、专技九级4个、专技十级4个;初级岗位12个,其中专技十一级6个、专技十二级6个。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相应年限年度工作考评在“合格”及以上,有出现“合格”以下年度考评情形的,向后延迟至考评“合格”及以上年满相应年限。
6.工作人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得晋升或聘用到高一级岗位职称,已经聘任的应按相关规定处理或解聘:
(1)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2)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3)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4)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很大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二)各类岗位聘用基本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需取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需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初级(助理)岗位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需取得初级(助理)职务任职资格。
(3)专技岗位必须取得与岗位工作相符的资格证书。
六、岗位聘任管理
(一)岗位职数:岗位职数由乡党委、政府统筹使用,采取量分竞聘上岗,做到择优聘任。
(二)职数前置:各岗位的聘用按照县民政和人社局审批核准的岗位等级设置中的职位数量进行,不得出现超过现有职数聘用现象。采取量分竞聘过程中,出现超过现有职数时采取岗位高职低聘,但不能低职高聘;在本轮聘任期内取得符合岗位聘任、晋升(级)、调整等竞聘条件,并且相应岗位有职数时,可申请进行竞聘上岗,但相应岗位无职数时,应在岗位职数出现空缺或本轮聘任期满后申请进行竞聘上岗。
(三)聘用期限:本轮竞聘上岗聘用聘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本轮聘任期内竞聘上岗的聘任期为:从聘任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四)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工资待遇方可按新聘职务有关政策执行。
七、岗位竞聘程序
对符合竞聘条件的客坊乡属事业工作人员,进行量分竞聘上岗,做到择优聘用。
(一)竞聘时间:每年的6月和12月。
(二)竞聘对象:上一轮竞聘上岗聘任期满的、符合竞聘条件的事业工作人员;本轮聘任期内需要进行岗位聘任、晋升(级)、调整的符合竞聘条件部分事业工作人员。
(三)聘任(晋级)申请:按照经评审、考核取得的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参加相应岗位竞聘,个人应在每年6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提出岗位聘任、晋升(级)申请和岗位工作总结交乡党政办,无申请报告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且只能在下一轮或第二年重新申请。
(四)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由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与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竞聘方法:
1.个人向乡递交竞聘书面申请。
2.竞聘采用百分制办法,由参加工作年限、任职资格年限、任职职务分、民主测评分、奖励分、组织考评分共六块组成。
3.计分办法
(1)参加工作年限(20分):基础分6分,每个工龄加0.4分,累计不超20分。
(2)取得任职资格年限(20分):基础分10分,每个任职资格年限加0.6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累计不超20分。
(3)任职职务(20分):副科级20分,正股级18分(含主持工作的副股级),副股级16分(含副主任、副站长、副所长等享受正股级),其他人员得14分;在企业兼职的董事长、总经理按正股级计18分,副总经理按副股级计16分。近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取三年平均值计。
(4)民主测评(15分):由全体干部、职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测评。
(5)奖励分(满分10分):国家级每项5分,省级每项4分,市级每项3分,县级每项2分,本局每项1分。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论文每篇0.5分,奖励累加不超过2分。上述奖励加分项目必须是在2022-2024年三个年度中取得的,新晋升职称的必须是在取得新职称后获得的。同一加分项目按最高级别给予加分,不重复计算。奖励累加计分,累计不超过10分。表彰及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6)组织考评(15分):由乡专业技术职称竞聘考评领导小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评。
(六)受聘人选的确定及聘任
竞聘领导小组在竞聘者综合评分审核的基础上,按分值的高低列出排名顺序,经公示七天后按分值高低确定聘任人选。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报县民政和人社局审核批准后,由客坊乡政府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布《聘任书》。
(七)调动人员岗位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调动,现所从事的岗位与原单位属同一系列(专业),在单位有空缺岗位时,按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参加岗位竞聘。原单位任职年限可以累计计算,但需提供原单位岗位聘任证明。再调入单位没有空缺岗位时,予以低聘方式处理。如调入人员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
八、岗位聘任纪律
1.竞聘领导小组和工作监督小组必须实事求是的开展岗位竞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2.竞聘人员在竞聘过程中,凡是伪造证件、虚报成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竞聘资格。
3.聘任期间,聘任人员应遵事业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进行高职低聘或者解聘。
4.强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申诉及反映的问题,工作监督小组要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核实,认真查实处理,确保竞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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