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我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加快实现全面绿色崛起、实现濉溪“六镇”建设的优良政务环境。
二、公开主体
镇人民政府,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都要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公开内容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透明。
2、财政资金信息。加大镇政府及镇直各单位、各村支部的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投资项目、扶贫项目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使用信息。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着力抓好土地使用权流转、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公共服务信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类学校招生和财务管理、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行政事业及公共服务收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5、公共监管信息。积极推进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政务诚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范围。
6、社会服务信息。农村低保户、低保资金确定和分配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对象确定和款物的发放情况,宅基地的报批情况等。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严格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
(三)完善公开体系
1、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深化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村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加快硬件建设、进驻事项、服务流程、内部管理标准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和政务公开水平,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
2、推进网上公开平台建设。建设网上服务中心(网格化平台建设),实现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全覆盖,力求全镇覆盖,实现网上服务中心和实体中心的系统衔接。
3、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镇公示栏,各村广播喇叭发布政府信息;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四)健全公开制度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范围、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征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向群众公开反馈。
5、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任务落实。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饶桂发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梦莹同志兼任(名单附后)。镇直各单位、各村(居)村委会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各公开主体都要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政务服务的指导和协调。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氛围。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业和部门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观摩学习等形式,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宣传典型示范,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三)严格监督,严肃追究责任。镇政府将组成镇监督管理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经常性的自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年考核,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除对单位进行批评、媒体曝光外,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濉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
附件:濉溪镇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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