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濉溪镇 时间:2019-06-28 16:3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推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福源建宁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加快实现全面绿色崛起、实现濉溪“六镇”建设的优良政务环境。

二、公开主体

镇人民政府,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都要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公开内容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

3、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专项资金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由县级财政部门公开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严格公开标准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整合服务渠道和服务资源,分类聚合业务、应用和数据,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实现单一窗口服务。全面提升市网上办事大厅和闽政通APP“一网通办”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完善公开体系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2、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地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长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梦莹同志兼任(名单附后)。镇直各单位、各村(居)村委会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各公开主体都要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政务服务的指导和协调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宣传典型示范,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三)严肃追究责任。镇政府将组成镇监督管理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经常性的自查,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月通报、年考核,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除对单位进行批评、媒体曝光外,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濉溪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濉溪镇2019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饶桂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薛  军   人大主席

 员:林天生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副镇长

黄少欣  纪委书记

        潘伟峰   党委组织委员

            黄黎鑫   副镇长

            何远高   党委办主任

         曾梦莹   政府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梦莹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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