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1811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 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5号亿兴大厦1幢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598-398022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宗地面积/建筑面积 |
土地用途/规划用途 |
备注 |
1 |
宁年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大嵊山7号 |
120/341.33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1-3层 |
2 |
宁年燮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均口镇修竹村大嵊山40号 |
120/340.83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1-3层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