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公示

日期:2024-03-06 16:20 来源:建宁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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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2023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闽商务 〔2023〕203号)文件精神,将定期对建宁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3982648)。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附件:县域商业体系资金拨付进度表(2024年3月)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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