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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荣获“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8:49  来源:建宁县司法局  字体:  

   

  

  日前,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建宁县荣获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建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紧紧围绕“法治建宁”建设目标,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依托,着力实施“五巩固五拓展五创建”工程,扎实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在高效法治政府建设、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明显,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形成了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经济发展较快、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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