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及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建宁县司法局着力实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一、梳理职权清单。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结合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对岗位职权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岗位职责。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一是个人查找岗位风险点。每名干部根据股(室、中心、所)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在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初步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由个人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核。二是各股(室、中心、所)查找风险点。对照职责权限,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细化廉政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提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填写《股(室、中心、所)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经股(室、中心、所)负责人把关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核。
三、建立管理台账。县局整理汇总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并根据风险点的变化情况,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此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高效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一项有力措施,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扎实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