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霄等12个县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告》。包括我县在内的1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达到脱贫退出条件,正式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行列。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核和公示、省级部门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检查等程序,建宁、云霄、诏安等1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均达到脱贫退出条件。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云霄、诏安、平和、清流、建宁、顺昌、浦城、松溪、武平、古田、屏南、寿宁等12个县2018年度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把握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关键环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主动融入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攻坚克难,举全县之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贫困
发生率从2013年的7%下降到目前的0.01%,达到了重点县退出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405元,比增9.3%,比全省平均增幅高0.4个百分点。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各项指标均达到重点县退出要求。(李德庆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