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告公示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7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9:16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字体: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7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7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76日-2018712日(7日,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

邮政编码:354500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 7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坚强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宁县濉溪镇、里心镇、溪口镇、均口镇、伊家乡、黄坊乡、溪源乡、客坊乡和黄埠乡所辖的尚未建设处理设施的建制村。

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分别位于建宁县濉溪镇、里心镇、溪口镇、均口镇、伊家乡、黄坊乡、溪源乡、客坊乡和黄埠乡9个乡镇的40个村庄。新建40个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干59433m,污水支管48040m,新建压力检查井18个。项目总投资8392.53万元,环保投资8392.53万元。

1.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简易的隔油池和混凝沉淀池,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施工。做好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周边水体。
 2.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减少车辆行驶扬尘。格栅池及调节池加设盖板,防止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散溢。
3.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设备集中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验,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做到文明施工。
4.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并压实处理。定期对格栅渣进行清理,禁止随意露天堆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