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示依据:
《建宁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建宁县2018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农机【2018】13号)。
二、 公示内容:
经我中心审核,三明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宁县报废汽车拆解场、建宁县溪口镇勤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符合主体要求,拟认定为建宁县农机回收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7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电话:0598-3959756。地址:建宁县水南街82号。
建宁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