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告公示

购房须知“五证”和“两书”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1:27  来源:建宁县政府  字体:  
  

一、住建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时,特别要仔细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开发资质,即“五证”、“两书”。只有具备开发资质的商品房,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五证”和“两书”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始名称改为不动产权证书)

      (五)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六)住宅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

      (七)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房屋交付使用时提供)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还应该注意的问题 

  1、签定合同之前,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也就是上述“五证”,最重要的证件就是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2、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开发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3、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      4、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签订授权委托书。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的必须在签约时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署。    三、签定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     2、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      3、协商购买房屋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建筑面积结算、按照套内面积结算还是按照套即单元来计算,大多数开发商大多采用第一种,但也有开发商按照第二或者第三种方式计价,三种计价方式都可以使用。      4、所购房屋的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是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和开发商容易产生争议的一条条款。建议购房人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即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5、付款方式期限,根据购房人的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形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以及开发商可以解约的条件,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对等。      7、房屋的交付期限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房屋的交接条款。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该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9、产权及相关证件的保证条款,开发商要向购房人保证房屋没有抵押等法律纠纷。      10、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对于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停车位,应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及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11、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应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12、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1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      同时提醒:购房者在购买不良楼盘的商品房时,在遇到不明白具体情况下,可向县房管部门咨询,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宁县住建局监督举报电话:0598-7975358

  建宁县房管部门咨询电话:0598-3983190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