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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濉溪镇高峰村环境整治二期工程优选招标监理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 11:42  来源:濉溪镇  字体:  

  招标编号:XMTJN[2019]004号

  I.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濉溪镇高峰村环境整治二期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委会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委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II.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高峰村; 

  2.工程建设规模: 财审后造价约34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4.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个月。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总工期:2个月  

  7.监理服务费: 包干价6000元整。 

  III.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市政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及《关于公布2016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7]16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5.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Ⅰ.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3月 11 日至 2019 年 3 月 13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Ⅱ.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  

  Ⅲ.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盖好公章),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好公章)。 

  1.开标时间: 2019 年 3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人民政府(http://www.fjjn.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Ⅳ.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高峰村委会;

地址:高峰村;邮编:354500;

联系人:林长礼   电话:187598265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建宁县人民防空办1-2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139509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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