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枧头村粮站基础设施水泥硬化建设项目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7:02  来源:建宁县溪口镇枧头村民委员会  字体:  

  1.招标条件

  为保证枧头村粮站基础设施水泥硬化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枧头村粮站基础设施水泥硬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枧头村

  2.3资金来源:多筹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274040元(面积约2500平方米,厚度15公分)该项目总下浮3%。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枧头村粮站基础设施水泥硬化建设项目所明确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为准;

  2.6标段划分:无;

  2.7工期要求:60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时间、地点:

  3.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7日下午17:30分截止。

  3.2报名地点:建宁县福城凤翔路4号(大漠旁边)

  3.3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392450002

  3.4投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 下午15:00开标

  3.5投标地点: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4.报名条件:

  4.1资质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并加盖单位盖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先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3报名资料费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4中标后当天收取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5.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为建宁县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5.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5.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7.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只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收款凭据到场核验登记,本人未到场的情况下,须持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人递交标书顺序即为投标人的代表号,不另行抽取投标人的代表号,由招标人代表从所有投标代表球中随机抽球三个球,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抽球资格。

  监督单位:建宁县溪口人民政府

  招标人:建宁县溪口镇枧头村

  联系人:罗先生,电话:13950970519

  建宁县溪口镇枧头村民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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