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民爆物品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19〕33号)工作要求,5月22日,县局随机抽取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与伊家派出所部分民警、辅警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爆破作业单位、派出所进行随机抽查和工作检查。在检查中,共抽查爆破作业单位3家(福建省立新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泰宁县福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派出所3个(城关派出所、均口派出所、伊家派出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办公场所方面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且均在有效期之内;(福建省立新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泰宁县福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
2、《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等制度均有上墙(福建省立新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泰宁县福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
(二)民爆物品储存库方面
1.出入库均有按相关规范进行登记;
2.民爆物品存放符合要求,无超量存放;
3.入侵报警系统均有按要求进行设防;
4.监控覆盖符合要求,图像均可保存一个月;
5.值班室、值守人员及值班守护符合要求;
6.均有落实双人双锁;
7.均配备2条以上大型看护犬;
(三) 爆破作业现场方面
1.不存在无爆破作业资格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情形;
2.现场民爆物品品种、数量与现场作业登记本相符;
(四)派出所对民爆企业的日常检查监督方面:
1、有按规定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
2、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查登记簿填写规范;
3、社区民警了解掌握民爆管理工作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不足之处
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辖区民爆物品仓库及作业点开展检查,对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库区周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各类安全工作台帐,对安全监控视频进行了抽查;对民爆作业点规范作业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5处,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受理案件1起。
1、检查中发现浦炎高速YA8标隧道火工品临时存放点长时间无人值守,福建省立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炸药临时存放库的相关要求,该案件已受理,治安大队与伊家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并对福建省立新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建宁段负责人进行约谈。
2、福建省福鑫民爆公司位于建宁县艾阳库区内发现治安隐患4处:(1)、库区内的消防栓生锈无法正常开启使用;(2)、个别灭火器放置时间过久,压力不足;(3)、消防水带随意堆放,两条消防水带均已发霉无法正常使用;(4)、消防土堆及库区内杂草较多。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辖区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并在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防止各类涉爆违法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