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人社文〔2016〕393 号)和《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补贴的通知》(建政办〔2017〕142号)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初步审核,现将2019年贫困家庭劳动力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3日止。
公示电话:0598-3970908。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