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宏建支【2019】招字第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溪源乡溪大线竹园至大岭公路排水沟及路肩硬化工程已由建宁县财政局以建财(农改)指【2019】5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溪源乡大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建宁县溪源乡大岭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2019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溪源乡溪大线竹园至大岭公路排水沟及路肩硬化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渠、沉砂池、路面硬化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据。
2.2.资金来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3. 工程预算价: 160985元,其中:暂列金5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为准)。
2.4.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工期: 3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大岭村。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招标单位:建宁县溪源乡大岭村民委员会 ;
2.6.2、咨询单位: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设计单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1.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照常上班,出售地点为: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购买招标文件:18905980020欧阳先生);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10月 22日11时30分前(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的评标办法(下浮率K=6%)。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及金额:中标人应在当天以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或所交款项不足均视为自动弃权 。
7. 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参加, 未按规定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溪源乡大岭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 邮编: 354500
电话:13774711258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 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 ,邮编354500
电话:0598-3958899
联系人: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