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明农办【2019】80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先打后补”试点政策的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该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生猪出栏数进行核定,核定生猪出栏头数为58888头(以产地检疫头数为准)。根据有关规定生猪口蹄疫疫苗补助标准为2.8元/头。核定补助金额为16488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4日)。
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建宁县农业农村局0598-3982351
建宁县动物疫控中心0598-3966346
建宁县农业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