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公告公示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19年11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0:04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1911月28日-2019  12 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1911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1

坪岗上至宝峰山客运索道建设项目

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坪岗上至宝峰山一线

福建闽江源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坪岗上至宝峰山一线,建设索道长度1792m,含索道上站、下站、20个支架以及配套的游客中心、管理站、公共卫生间。索道下站位于坪岗上(坐标为N26.77093°、E116.95916°),索道上站位于宝峰山(坐标为N26.75981°、E116.94624°)。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餐厅必须配备经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认可的高效电子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必须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高空排放,不得侧向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索道上站和下站分别设置的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林地的灌溉。游客服务中心餐厅应配套建设容积为2m3的隔油池1座,餐饮废水应经过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浇灌保护区外山体林地。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基础采取减震措施,加强对上、下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同时加强景区管理,保护区内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音设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建宁县城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索道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由检修单位统一回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最终处置,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运营期生态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巡护工作,及时掌握环境动态,加强对动植物的保护。做好相关出入保护区的检查工作,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游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禁止将外来物种带入保护区内。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