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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福建省海琴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08:41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字体:  

  建环解查(扣)〔20192

  福建省海琴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579256565R

  负责人冯学海

  我局于2019918日依法对你单位碎石生产加工过程中扬尘明显,生产设备喷淋防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闽明环查(扣)〔201952号),因你单位已整改相关环境问题并向我局提出解除查封申请。经现场核查,你单位已完成整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1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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