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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检察院2020年招聘会计、驾驶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 15:53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字体: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驾驶员1名,有意者按照相关条件到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应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三) 身体健康;年龄20至35周岁,男、女不限,形象良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亲和力,较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四) 本人、配偶、父母均无违法违纪记录,均未被纳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 会计岗位 

  1、 熟练掌握计算机运用,有较好文字撰写能力; 

  2、 具备会计岗位专业技能,全日制会计审计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 有二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 驾驶员岗位 

  1、 具有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 

  2、 C1驾照以上,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GPS导航操作; 

  3、 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咨询,具有较强安全意识; 

  4、 有较好的汽车维护知识。 

  三、 工资待遇 

  (一)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 试用期月工资2100元(含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考核转正后由检察院委托建宁县劳务派遣公司按建宁县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聘用合同签订为准; 

  (三) 年终绩效工资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实际工作月份及考核结果发放,具体以本院党组研究决定。 

  四、 招录程序 

  (一) 符合条件的公民,按要求下载、填写报名表,携带以下材料到建宁县检察院政治部报名(检察院5楼507室); 

  1、 报名表;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其他证件(资质证、获奖证书等)。 

  (二)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建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组织考试、面试、政审、研究等择优录取。 

  (三)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或劳动代理制,试用期二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直接到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5日止。联系方式,请电话咨询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598-8725813/15059015084  联系人:陈为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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