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喷淋除尘装置,通过喷淋降低粉尘的排放;场地、堆场及附近地面洒水,运输车辆上加盖挡布,降低运输粉尘的产生。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值要求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在项目东侧设置1个沉淀池,加工区及堆场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生产时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应定期清理,用于周边林地的覆土绿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灌木及草本品种进行复绿。做好项目退役后厂区内生态恢复工作,以减少项目退役后对环境的影响。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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