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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3日 09:34  来源:濉溪镇  字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水源地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高峰村新建水坝及水源地绿化提升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建宁县水源地综合整治及修复项目—高峰村新建水坝及水源地绿化提升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建宁县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80万元,

  2.5、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1.1284万元财审后

  2.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建宁县扶持建筑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建政办〔2019〕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建宁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0722日至2020年0727,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邀请书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建宁县饶山和兴物流四单元;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骆先生,联系电话:1515911811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605320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饶山和兴物流四单元          

  电话:15159118111

  联系人:骆先生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政府网上发布和濉溪镇政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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