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开设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建人社〔2020〕62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一)聘用合同及岗位待遇
1.聘用合同。招聘结束后,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岗服务年限至少为一年。
2.岗位待遇聘用期间,岗位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人社部门按照每个岗位每月不超过3000元(含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进行补贴,每人每月总支出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助。补贴期限最长2年,补贴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填写《建宁县2020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二、其它事项
1.开发三类共69个岗位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0年11月6日。
2.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报名岗位一经确认提交,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补贴实行“先行垫付、按季申报、当年结算”的办法。
附件:建宁县2020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