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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开设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9:05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开设2020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建人社〔202062)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一)聘用合同及岗位待遇

1.聘用合同。招聘结束后,用人单位或其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岗服务年限至少为一年。 

2.岗位待遇聘用期间,岗位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人社部门按照每个岗位每月不超过3000元(含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进行补贴,每人每月总支出低于30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助。补贴期限最长2年,补贴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2.填写《建宁县2020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二、其它事项

1.开发三类共69个岗位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2020116

2.报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报名岗位一经确认提交,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4.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补贴实行“先行垫付、按季申报、当年结算”的办法。

 

附件:建宁县2020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表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