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建宁县范围内的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市属及市属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贯彻执行;??
2.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因劳动纠纷发生的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欠薪投诉举报电话:12333;0598-3959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