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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溪口镇高圳村村部边农田进行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1日 09:55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弃耕抛荒,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将溪口镇高圳村村部边水田块(其中五块从下到上面积2.08+1.67+1.33+1.41+1.54=8.03,按8亩计(以下简称“该地块”,上游第一块地0.62亩由县农业农村局土肥站安排水稻施肥试验,不进行招标)农田进行流转,并向社会公开招标出租

  相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标原则

  坚持标的公开,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竞标。

  二、招标单位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三、招标服务机构

  建宁县建莲科研技术推广中心

  四、招标种植品种

  可种植水稻、莲子或其他经济作物。

  五、招标种植要求

  中标后的农田,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用途,不得在耕地上填土、运土、硬底化及乱搭乱建等毁坏耕地行为,否则切后果责任(包括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土地转包给他人使用及改变用途,如发现有此事实,则视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无条件收回该地块

  六、招标出租土地的面积

  出租的土地面积为:溪口镇高圳村村部边水田块从下到上面积2.08+1.67+1.33+1.41+1.54=8.03亩计为8亩。

  七、招标流转期限

  本次土地出租期限为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6个月。合同约定,土地出租期满,如无重大政策调整,可考虑续包,合同另定,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报名费、保证金及中标土地流转金

  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须缴纳竞标保证金(现金)。竞标保证金叁仟元(¥3000),未中标者投标隔日后退还竞标保证金。中标者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作为签约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中标者须在7天内一次性交齐土地流转金,签订农田租用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不退还中标保证金。

  九、报名须知

  凡具备承租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无承租不良记录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均可报名。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标保证金。  

  十、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公开竞拍。

  2、竞价方式:竞拍高价中标。如仅有一人报名,则以其标的底价中标。若有多人同时竞标,则每次竞标加价不少于10.00元/亩,上不封顶。

  十一、公开竞标农田底价

  年土地流转费底价为200.00元/亩。

  十二、公告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公示:2021121日起至2021130日。公告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2、报名时间:2021121日起至2021131日下午15:00时报名结束,报名时请按照招标公告带好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盛春 18065881215   邱宠伟18065883231

  十三、竞标须知投标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受他人委托参与竞标则需有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公开竞标时间:202125日上午8:30,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C幢5楼会议室公开投标。

  十五、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特此公告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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