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再次调整建宁县2020年畜禽 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拟实施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2-06-07 11:10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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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59号)之附件4和《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的通知》(建农〔2020〕10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建宁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建农〔2021〕104号)的批复文件,我县批复了建宁县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 (合作社/养殖场)为建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单位,现因建宁县鑫业生猪专业合作社、建宁县里心镇正先家庭农场自愿放弃该项目,依据建宁县2020 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总说明,第7点投资估算设计中规定“若养殖场未按规划实施,可将该养殖场补助资金分配给已按规划实施完成的养殖场”,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该项目调整给福建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建宁县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提出。

  联系电话:0598—3982351  0598—3956931

  附件:再次调整建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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