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下达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拟下达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56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表附后),支出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3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建宁县(市、区)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拟分配表(第二批)
建宁县财政局 |
202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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