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四期工程——里心堤段三期)

日期:2025-10-27 15:46 来源:建宁县里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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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福建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毅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宸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顺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楚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云海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逸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何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森灿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捷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时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路应承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祺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明水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远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四期工程--里心堤段三期已由福建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水审批〔2020]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四期工程--里心堤段三期

2.2.建设地点:建宁县里心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后造价127576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88552元含暂列金60751元、安全生产费27801元)下浮率K=7.5%,招标控制价1275767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4-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027日至2025年1031(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3号东山御景1幢126室,电话:13043052460,朱女士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77059811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3043052460

监督单位:建宁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598-39826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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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投标邀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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