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补助资金拟发放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4〕23号)及建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建宁县2022年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林财〔2022〕2号)等文件精神,项目已验收合格并通过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将项目补助资金拟发放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24日
联系电话:0598-7970130(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建宁县2025年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发放一览表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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