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上道路拖拉机安全 隐患排查的函
各乡(镇)道安办、农机站: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联合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治理工作的通知》(建道安机制办〔2025〕5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综合治理工作的提醒函》精神,我县在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市纪委点题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拖拉机实物报废拆解率偏低、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暴露出我县拖拉机综合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为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严格遵照(建道安机制办〔2025〕5号)要求,清醒研判当前拖拉机治理工作的问题短板,做好上道路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强化举措落地见效,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安全风险。
(二)抓实重点工作。要深化各部门协作。乡(镇)道安办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安排部署,协调属地公安派出所、农机站、村级组织等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消除上道路拖拉机安全隐患。农机站要在第二次拖拉机相关摸底台账基础上,再次摸排已达报废年限的多功能拖拉机、非法改装拖拉机运输机组、擅自改装自走式农业机械(简称“三类车辆”) 动态基础信息台账,并建立档案。请各乡(镇)农机站在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第三次拖拉机相关摸底台账盖章后分别报送乡(镇)道安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常态化组织执法队伍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执法工作。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要及时落实好相关符合条件拖拉机报废补助政策。
三要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结合信息台账主动做好劝导告知工作,精准宣传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引导机主主动拆解淘汰已达报废年限的拖拉机。
附件:1.第二次拖拉机相关摸底台账
2.第三次拖拉机相关摸底台账
3.报废告知书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6日
抄送: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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