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6-29 17: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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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

 

附件: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9日

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绿色高产高效支出)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福建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6〕5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6年福建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资金200万元。为加快推进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完成,结合建宁水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改造老旧果园、生态宜机化建园,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高接换种、轻简化栽培、避雨栽培、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提升水果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保障产业可持续发展。县打造不少于3个相对集中连片的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片,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500亩,辐射带动5000亩以上,集成推广一套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项目区节本增效5%以上。

二、技术路径

(一)老旧果园改造。对老旧果园进行宜机化、生态化改造,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山地丘陵果园“小台改大台”宜机化改造,完善果园基础设施建设。

(二)设施设备提升。建设提升避雨设施栽培、棚架式栽培、防虫网、水肥一体化、弥雾喷药系统等设施设备,提升果园防灾减灾能力,强化重大病虫害区域性联防联控。

技术示范推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引进优新品种,通过高接换种或新植等措施调整果树品种结构,推广科学施肥、水肥精准调控、土壤改良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组装省力化栽培技术模式,开展老旧果园改造和现代果园示范点建设,并通过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田间课堂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指导与推广。

三、资金用途与要求

对开展老旧果园“小台改大台”、果园基础设施提升避雨栽培设施、棚架式栽培、防虫网、水肥一体化、弥雾喷药系统、高接换种等果园改造提升及购置先进设施设备进行补助。同时,对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物化投入及开展实训、现场观摩等方面予以适当补助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重复,物化资金补助不得与社会化服务补助等其他项目支出重复。

四、补助对象、标准及条件

(一)补助对象:县辖区内从事水果生产经营经过申报、初审、复审与认定项目实施主体,包含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每个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单个主体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补助条件

1.种植基地相对集中连片、基础条件好、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佳、示范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种植水果面积达50亩以上。

2.项目建设时间晚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6 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植〔2025〕8 号)申报起始日2025年11月7日

3.申报主体纳入一品一码平台管理,失信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组织基础条件好、管理规范、示范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种植面积相对集中连片的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

(二)初审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由乡(镇)政府初审把关,对项目建设的内容进行确认,审查项目用地合法性,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相应的乡(镇)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预算等进行审核研究后,从中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在建宁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四)项目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及项目投资,确需进行调整变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五)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应当听取各实施单位汇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查阅项目建设相关验收材料;对土建工程类项目,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专项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相应购销合同、设备购置发票、设备铭牌等。各实施单位提交的有关发票金额应不低于扶持该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额。

(六)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在建宁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重新核验,核验仍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和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技术指导组(附件2),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区的平台作用,汇集相关项目及政策资源,统筹推进、形成合力,提升项目实施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益。实施方案与技术方案于7月15日前正式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指导服务。要按照整县制推进的要求,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明确建设目标、规范项目管理、集成组装技术模式;加强跟踪调度,序时推动项目实施;在生产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和巡回指导等技术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实施主体应用先进技术,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推进形成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产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条。

(三)强化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验收拨付。

(四)做好项目管理。要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工作档案,将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立卷归档;要抓好项目建设调度,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上进行填报;要梳理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挖掘,严格测产验收,科学总结成效,加强高产典型项目内部宣传交流,规范对外报道内容,严禁浮夸、造假。于11月开展建宁县2026年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工作总结,将推进成效、主要工作做法、下一步计划、建议等形成正式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件:1.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领导小组

      2.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技术指导组

      3.建宁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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