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伊家乡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的补充通知一
建宁县伊家乡美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中: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661621元;
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658375元;
二、本项目中: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61621元(其中:暂列金:9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36300元);
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658375元(其中:暂列金:9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36300元);
三、本项目中:本工程发包价为2466795元
修改为:本工程发包价为2463809元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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