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局关于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我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福蕾行动计划项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特困供养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17号)文件,下达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费用16.46万元。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福蕾行动计划项目活动,项目总投资16.46万元,项目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为期一年。经招标,项目由建宁县启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主要开展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为主的服务。
二、关于乡镇社工站项目
根据《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乡镇社工站项目,项目总投资143.08万元。经招标,乡镇社工站项目由建宁县幸福种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县社工总站项目由建宁县致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濉溪镇社工站示范项目由建宁县启航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6日。
联系人:饶女士、阮女士
联系电话:0598-3966956、0598-3986140
建宁县民政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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