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告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行)指〔2024〕11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万元,分配给建宁县濉溪镇器村畲族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项目。欢迎对我县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下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9日
监督电话:0598-3987773
建宁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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